债务重组的类型、模式和处理
2020-04-18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
债务重组的处理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收益本质上属于交换资产产生的收益 负债是债务人为获得资产或接受劳务而承担的,需在未来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负债的偿付必须以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的方式来完成。在正常情况下债务人负有无条件清偿到期债务的义务。债务重组虽然不属于正常的债务清偿,但无论采用何种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最终必须为清偿债务而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债务重组收益是由于债务人清偿债务付出的代价小于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而产生的,从本质上说,其属于交换资产而产生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属于非经营性收入 债务重组业务不是企业的经营性业务,而是偶发性的经济业务。因此,债务重组收益不是企业的经营性收入,只能归属于非经营性收入。会计处理时应列作营业外收入。
债务重组收益属于企业的应税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属于交换资产而产生的收益。按照税法规定,须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债务重组收益属于债务人取得的应税收益,应依法计缴企业所得税。
债务人确认的重组损失。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债务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抵偿债务应“视同销售”,按照公允价减去账面价值的差额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与此同时,对债务人确认的重组损失不能在税前扣除。这主要是由于,债务人发生的重组损失不同于资产转让损失(会计上按资产账面价值结转)。值得一提的是,债务重组多见于关联企业之间,如果允许债务人在税收上承认重组损失,这将会成为税法的一个漏洞,而被纳税人从避税的角度加以利用。
资产重组可分为哪些类型?
资产重组分为内部重组和外部重组。内部重组是指企业(或资产所有者)将其内部资产案优化组合的原则,进行的重新调整和配置,以期充分发挥现有资产的部分和整体效益,从而为经营者或所有者带来最大的经济效益。在这一重组过程中,仅是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和资产配置发生变化,资产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属于企业内部经营和管理行为,因此,不与他人产生任何法律关系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外部重组,使企业或企业之间通过资产的买卖(收购、兼并)、互换等形式,剥离不良资产、配置优良资产,使现有资产的效益得以充分发挥,从而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这种形式的资产重组,企业买进或卖出部分资产、或者企业丧失独立主体资格,其实只是资产的所有权在不同的法律主体之间发生转移,因此,此种形式的资产转移的法律实质就是资产买卖。
从产权经济学的角度看,资产重组的实质在于对企业边界进行调整。从理论上说,企业存在着一个最优规模问题。当企业规模太大,导致效率不高、效益不佳,这种情况下企业就应当剥离出部分亏损或成本、效益不匹配的业务;当企业规模太小、业务较单一,导致风险较大,此时就应当通过收购、兼并适时进入新的业务领域,开展多种经营,以降低整体风险。
从会计学的角度看,资产重组是指企业与其他主体在资产、负债或所有者权益诸项目之间的调整,从而达到资源有效配置的交易行为。
资产重组根据重组对象的不同大致可分为对企业资产的重组、对企业负债的重组和企业股权的重组。资产和债务的重组又往往与企业股权的重组相关联。企业股权的重组往往孕育着新股东下一步对企业资产和负债的重组。
对企业资产的重组包括收购资产、资产置换、出售资产、租赁或托管资产、受赠资产,对企业负债的重组主要指债务重组,根据债务重组的对手方不同,又可分为与银行之间和与债权人之间进行的资产重组。
资产重组根据是否涉及股权的存量和增量,又大致可分为战略性资产重组和战术性资产重组。上述对企业资产和负债的重组属于在企业层面发生、根据授权情况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即可实现的重组,我们称之为“战术性资产重组”,而对企业股权的重组由于涉及股份持有人变化或股本增加,一般都需经过有关主管部门(如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或核准,涉及国有股权的还需经国家财政部门的批准,此类对企业未来发展方向的影响通常是巨大的,我们称之为"战略性资产重组"。战略性资产重组根据股权的变动情况又可分为股权存量变更、股权增加、股权减少(回购)三类。
企业资产重组的有哪些模式
企业资产重组的有哪些模式
“资产重组”包括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本文着重介绍内微观层次企业重组的购买式重组,合并式重组,置换、剥离式重组,控制权变更型重组。
资产重组的主要目的
首先在于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产业结构必须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给企业带来的挑战。进行资产重组能够达到提高公司资产质量,解决股权结构不合理、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公司业绩增加缓慢等深层次问题的目的。
其次在于优化资源配置的需要。单一股权结构下的国有企业,其产权特征是凝固和封闭性的,资产不能按照市场运作规律流动,集团始终未能做大做强。通过对资产进行重组,集团公司内部的母子公司和上下游企业等可以连成一体,扩大整个集团的经营运作能力,使现有的资源得以充分利用,实现各种有利资源的合理配置。
再次是实现转机建制的需要。国有企业体制僵化,导致企业在决策、用人、经营、分配、监督等方面与市场严重脱节,因此企业要适应市场需求,就必须进行资产重组和股份制改造。
最后是企业长远发展的需要。中国企业融资渠道单一,一旦遇到企业巨额亏损或财务状况持续恶化,资金短缺的问题就显得尤为突出。
主要资产重组模式 :
从近几年有关资产重组案例和今后的发展趋势来看,企业重组包含四大类行为:公司购买,公司合并,公司资产置换、剥离和公司所有权、控制权的转移。
购买式重组 指公司使用现金购买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资产以实现重组行为,主要形式有:
购买资产 即购买房地产、债权、业务部门、生产线、商标等有形或无形的资产。
收购公司 指获取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使其成为全资子公司或者获取大部分股权处于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地位的重组行为。
收购股份 指不获取目标公司控制权的股权收购行为,只处于参股地位。
合并式重组 指公司间通过联营以扩大经营规模和资产规模的重组行为,主要形式有:
合资或联营组建子公司 公司通过三种选择来力争取得竞争优势,即内部开发、收购及合资。对于那些缺少某些特定能力或者资源的公司来说,合资或联营可以作为战略合作的最基本手段。
公司合并 指两家以上的公司结合成一家公司,原有公司的资产、负债、权利义务由新设或存续的公司承担。我国存在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置换、剥离式重组 指公司通过不改变控制权的股权置换、股权资产置换,不改变公司资产规模的资产置换,以及缩小公司规模的资产出售、公司分立、资产与负债剥离等的重组行为。主要形式有:股权置换 主要目的在于引入战略投资者或合作伙伴,从而实现公司控股股东与战略伙伴之间的交叉持股,建立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