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对北京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理显失公平公正
2022-01-17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
【编者按】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以来,坚持“堂堂正正做人、堂堂正正做事、做堂堂注册会计师、办堂堂会计师事务所”的理念,牢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国家会计学院校训,践行独立、客观、公正、透明的会计精神,敬畏法律准则,坚守职业操守和原则底线,不忘经济警察初心,牢记独立审计使命,不断提高审计质量,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服务。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探索首创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做A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敢为天下先”的“独立性”精神,成功出具国内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第一份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这是一种勇于“独立性”的探索奋斗精神,勇于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的不断夺取新胜利的“独立性”精神,而且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全过程将这种“独立性”精神贯穿ST新亿审计的全过程,取得了新时代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在证券服务业务上的新胜利!
深圳堂堂敬请中国证监会全程全系统的分析ST新亿审计勤勉尽责一案,摒弃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对补充业务约定书中”甲方按照后附的《2018年报无法表示意见问题及处理思路》提供审计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全力配合乙方完成审计工作;”的两条前提条件视而不见、避而不谈,不要对案件重要事实“断章取义”、重要事实叙述“重大遗漏”,不要否认注册会计师行业中一些合情、合理、合法的保护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权益的有益做法,不要否认注册会计师形式和实质上的独立性,不要利用公权力严重误导媒体和社会公众判断,不要带着有色眼镜、捕风捉影、上纲上线、罗织罪名,炮制新时期的冤假错案,不要出现事实不清、定性不准确、处罚特别严重、严重不得当、不公平、不公正的错误情况,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北京中天华茂和深圳堂堂均属新备案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在行政处理上同样适用新《证券法》,北京中天华茂审计ST网力存在的问题比堂堂审计ST新亿更严重,金额远远超过ST新亿,仅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证监会是否存在利用处罚权、独立执法权寻租搞腐败?是否对北京中天华茂和堂堂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理一碗水端平?是否做到公平公正?
是因为北京中天华茂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而堂堂发表了保留意见,是北京中天华茂在首都北京皇城根儿有关系,而深圳堂堂在偏远深圳一介草根无人缘,是中天华茂不发表万言书就从轻发落,而堂堂发表《开创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局面》就打击报复,证监会对北京和深圳的会计师事务所处理差别如此之大,究竟是为什么?
同样是新备案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中天华茂审计存在的问题比深圳堂堂要严重得多,可证监会对北京中天华茂审计ST网力的行政处理比深圳堂堂审计ST新亿轻得太多太多,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中天华茂只是出具行政警示函,而堂堂却是没一罚六共计1393万元,三个注册会计师共罚款180万元,三个注册会计师行业禁入10年、5年、3年,事务所停业一年,处理结果大相径庭,相差十万八千里,中国证监会对堂堂和中天华茂的行政处理显失公平公正,社会公众有目共睹、一目了然。这是为什么?我们静待中国证监会给中国资本市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和全国人民一个郑重交待。
关于对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谢晓丽、杨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1)227号
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谢晓丽、杨明:
经查,你们在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网力或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天华茂审字2021第30号)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风险评估和控制测试方面
一是风险评估问卷中部分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按证监会检查思路进行解读:是否涉嫌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是了解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与财务报告相关信息系统的记录不完整;(是否涉嫌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是在ST网力存在大量销售负数冲回的情况下,未识别出该控制缺陷,未对销售退回情况进行核实,未对销售退回控制点执行任何穿行及控制测试;(是否涉嫌2019年、2020年收入、营业成本造假?金额多少?)
四是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测试底稿不完整,未见关键控制点相关描述、控制测试样本明细、测试内容及说明等。(是否涉嫌相关会计要素造假?)
二、货币资金实质性程序方面
一是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银行函证中显示的潜在冻结款项未见进一步审计程序,部分应收账款大额回函不符未见调节底稿,(是否涉嫌收入造假?金额多少?)(函证存在缺陷)
部分预付账款(是否涉嫌营业成本、存货造假?金额多少?).其他应收款未回函且替代程序不到位(是否涉嫌关联方资金占用未恰当披露、是否成本费用未处理挂往来帐?金额多少?);
二是应收账款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是否涉嫌收入造假?金额多少?),未就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大额核销获取充分审计证据(是否涉嫌人为调节利润?金额多少?);
三是其他应收款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就原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金额、占用资金的可回收性获取充分审计证据,(是否涉嫌关联方资金占用未恰当披露、坏帐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涉嫌人为调节利润?金额多少?)未就逾期理财产品异常事项保持合理怀疑(是否涉嫌理财收益造假?金额多少?)。
三、长期股权投资实质性程序方面
一是未对利用资产评估报告等专家工作进行复核(是否预设评估值、是否涉嫌投资收益造假?金额多少?)
二是未关注公司合并报表中对参股公司中盟科技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不恰当问题:(是否涉嫌投资收益造假?金额多少?)
三是未就北京物灵科技公司持股比例、当期投资收益获取充分审计证据:(是否涉嫌投资收益造假?金额多少?)
四是未就易福特公司(E-FORD LIMITED)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式、投资收益获取充分审计证据;(是否涉嫌投资收益造假?金额多少?)
五是未就处置CABNETHOLDINGS BERHAD股权获取充分审计证据。(是否涉嫌投资收益造假?金额多少?)
四、非标准审计意见方面
一是未就上年度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是否已消除获取充分审计证据,包括未就ST网力对北京银泰锦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公司的预付款项性质,对济宁恒德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贷款性质,对深圳微服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投资性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上年保留意见,本年标准无保留意见,是否涉嫌购买审计意见?是否涉嫌事先承诺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是否涉嫌独立性严重缺失?)
二是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中未披露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或变化的判断过程及结论,未评价相关事项对本期期初数和当期审计意见的影响。(上年保留意见,本年标准无保留意见,是否涉嫌购买审计意见?是否涉嫌事先承诺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是否涉嫌独立性严重缺失?)
五、其他方面
一是未就公司预计负债转回获取充分审计证据;((是否涉嫌人为调节利润?金额多少?)
二是未充分关注公司部分本年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客户的相关收入确认依据不足的问题;((是否涉嫌人为调节利润?收入造假?金额多少?)
三是末结合ST网力合同分析新收入准则的活用性:(是否涉嫌收入造假?金额多少?)
四是项目质量复核不到位,部门负责人复核意见表,提请合伙人注意事项个别内容与实际不符等。(内部质量控制存在缺陷)
你们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号)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你们应充分关注执业风险,全面掌握监管规则和准则要求,及时采取措施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审计执业质量,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2021年12月29日
北京中天华茂和深圳堂堂均属新备案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在处理上同样适用新《证券法》,北京中天华茂审计ST网力存在的问题比堂堂审计ST新亿严重,金额远远超过ST新亿,仅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是否存在利用处罚权、独立执法权寻租搞腐败?是否对北京中天华茂和堂堂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理一碗水端平?一视同仁?是否做到公平公正?
请比较北京中天华茂《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和深圳堂堂的《事先处罚告知书》以及ST网力的会计报表和ST新亿的会计报表,分析证监会的行政处理是否公平公正?
附件三:实事求是破冤案,提升证监会综合监管能力-----以堂堂拟被重罚答央视记者问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