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托管服务
2024-01-27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
好消息
2024年1月起,堂堂所开展商事主体住所托管服务业务,以会计师事务所住所作为商事主体商事登记住所,首批托管100家,欢迎深圳市内从事电子商务、咨询、策划等经营活动,无需固定住所和经营场所的商事主体入住,托管部电话:0755-88838378,83996286,联系人:吴老师,赵老师
关于发布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商事主体住所托管业务相关申请信息报备工作(试行)
和业务操作指引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安排,现商事主体住所托管业务被正式纳入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住所托管办法》(附件1)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住所托管服务的,由我会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备信息。有意办理该类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请按相关要求履行申请信息报备手续及办理住所托管业务,相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业务主体
在本市注册并且依法存续的会计师事务所,均可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住所托管办法》及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商事主体住所托管业务。
二、托管业务主要服务内容
我会简要梳理了托管业务的主要服务内容,仅供办理住所托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参考,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请以托管业务相关规定及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与解释为准。参考内容如下:
1.提供会计师事务所住所作为商事主体商事登记住所,需通知或协助托管对象办理住所变更或注销手续;代托管对象接收相关法律文书以及联系市场监管部门。
2.提醒并督促托管对象办理相关商事登记事项、申报年报和公示其他需要公示的相关信息,并妥善保存联系记录及相关档案。
3.每年1月和7月各联系一次托管对象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联系人,了解经营现状,提醒并督促托管对象申报年报等,相关情况书面报告市场监管部门。
4.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对托管对象的监督管理,联系托管对象如实提供并及时更新托管档案所含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者、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变更情况等。
5.托管服务协议到期前,联系托管对象确定是否续签协议。如不续签协议,需协助托管对象办理住所变更手续;如托管服务协议到期,遇托管对象未及时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或无法联系上托管对象的,相关情况需及时主动报市场监管部门。
6.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托管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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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1月18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住所托管办法》的通知
深市监规〔2022〕1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增强市场活力,规范商事主体住所托管服务活动,维护市场秩序,现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住所托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7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住所托管办法
第一条 为了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增强市场活力,规范商事主体住所托管服务活动,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辖区内商事主体的住所托管登记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所托管,是指在深圳市内从事电子商务、咨询、策划等经营活动,无需固定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的商事主体,委托具备条件的商务秘书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下统称托管机构)进行住所托管,以托管机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作为该商事主体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的住所管理模式。
本办法所称商务秘书企业,是指经商事登记机关登记,以住所托管、代理收发各类法律文书等商务秘书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托管对象,是指无需固定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委托具备条件的托管机构进行住所托管,以托管机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作为其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的商事主体。
第四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场监管部门)是商务秘书企业的登记机关,对商务秘书企业的登记事项实施监督管理。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住所托管服务的,可依法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律师事务所开展住所托管服务的,由市律师协会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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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2年5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托管部 吴老师 赵老师 郭老师
电话:0755-88838378 83996286